新制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自101年7月11日起正式上路,由於民眾對於新制不熟悉,擔心自己權益受損,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大量湧入民眾及鄉鎮市公所人員的諮詢電話,社會處長丁彥哲表示,新制採二階段換證,因此尚未輪到換證之身心障礙者,請繼續使用身心障礙手冊,原享有之福利服務不會受到影響;而原持有永久身心障礙手冊者,需至104年7月11日以後才須進行換證。 

丁處長指出,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是為了提供給身心障礙者個別化的整合服務,新制鑑定是由醫師、復健師、社工人員等專業人員組成鑑定團隊,為身心障礙鑑定需求的民眾,做整體性的評估,除了鑑定障礙的程度,並且評估其家庭經濟情況、照顧服務需求、社會參與需求等因素,由政府提供更適切的服務。 

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採二階段換證,第一階段是從101年7月11日至104年7月10日,對象包括1.新申請證明的人士、2.申請重新鑑定者、3.身心障礙手冊屆期換證。原持有永久身心障礙手冊者,需至104年7月11日以後才須進行換證,而且未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會公告針對障礙類別無法減輕或恢復者,無須重新鑑定,逕予核發身心障礙證明。 

丁處長也提醒領有永久身心障礙手冊的民眾,不需恐慌,雲林縣政府會妥善規劃持永久身心障礙手冊民眾的換證流程,並於換證前發文及運用媒體宣導,另雲林縣政府也將持續增加各項福利服務,以維護所有身心障礙者的權益;如果民眾對相關流程細節不清楚或不明瞭,可就近向鄉鎮市公所或洽縣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科,電話05-5522618簡先生辦理 

arrow
arrow

    happpylove100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