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身心障礙者流行音樂人才培訓計畫
招生簡章
來信報名 -〉面試 -〉 通知報名成功 -〉 繳款上課
1.報名資格:1.「聽見星光」第一期學員 2.演唱創作者 3.受過專業訓練者 4.專業歌手
2.報名文件:(1).報名表 (2).個人履歷 (3).個人作品(以光碟表示,若無免附)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3.人 數:預計招生40人,額滿為止。
4.收 費:1,000元(報名即可享有90小時的專業音樂課程,包含48小時進階實作分組課程、12小時實習與參訪課程、30小時模擬演出評比課程。備註:進階實作分組課程,每堂課酌收200元講義費。)
5.面 試 會:2012年9月8日(六)下午2點至5點,地點: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y17)五樓(台北市仁愛路一段17號5樓),請學員務必親自出席以完成報名程序。
6.訓練期程:自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
7.上課時間:每週一(表演組)、週四(行政組),上午9點到12點,下午2點至5點(詳見課表)。
8.上課地點: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y17)五樓(台北市仁愛路一段17號5樓)。
9.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10.收件地址: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者藝文推廣協會 ( 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71巷3弄2號1樓 , 請註明「聽見星光 漸漸發光」第二期身心障礙者流行音樂人才培訓計畫 收)
11.聯絡方式:電話02-27620209聯絡人:杜先生(週一至週五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
12.注意事項:
(1).報名本活動者所繳交之文件資料及作品集,本單位恕不退還,若有需要取回資料者,請於
報名時附上等值回郵郵資,本單位將於報名收件結束後寄回。
(2).需於2012年9月8日出席面試會,確認課程應配合事項及資格審查後,確定是否錄取,未錄取之學員報名費將全數退還;已錄取之學員於確定分組課程後另繳交與修習堂數相符之講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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