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各障礙類別簡章,訂於101年1月9日上網公告,公告內容包含智能障礙類、視覺障礙類、聽覺障礙類、學習障礙類、自閉症類、肢體障礙、腦性麻痺、情緒行為障礙類等8類別,並依一般學校、特殊學校,分為11個簡章,相關宣導說明會訂於101年1月9日至2月10日於全國16個安置作業區辦理。

教育部為落實特教零拒絕及融合教育政策,國中畢業身心障礙學生除可加國中基測成績總分百分之二十五,達錄取標準者外加百分之二名額入學,或參加高中職免試升學外,教育部自90學年度起再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促進其升學高中職之多元機會,以期達成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學習並發揮個別潛能之教育目標。

教育部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迄今,透過安置升學之身障生人數逐年成長,自90學年度之1,925名,增加至100學年度之4,453名,安置類別亦由3類增加為8類,持續促進身心障礙學生完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目標。

 

10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簡章公告網址如下:

一、「阿寶的天空」網站 (http://www.aide.gov.tw/

2012-01-09

101學年度臺灣省及金馬地區智能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公私立高中職特教班簡章     

2012-01-09

101學年度臺灣省及金馬地區情緒行為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簡章     

2012-01-09

101學年度臺灣省及金馬地區肢體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特殊教育學校簡章 

二、「臺灣省及金馬地區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資訊網(http://www.set.edu.tw/judge12/right.asp

請各相關單位自行上網下載,並協助身障生家長了解簡章相關訊息,以維護其就學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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