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七月身心障礙者鑑定改採用ICF新制,連帶影響身障手冊核發標準與相關福利政策,其中,影響最大的包括「身障停車證」的核發「必要陪伴者」的認定

面對身心障礙分類指標的改變,不少身障者憂心忡忡,認為鑑定過於複雜,也影響既有福利。

台北市社會局身障科長尤詒君說,新制上路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可申請的經濟福利不受影響,但相關福利部分,目前所有障別的身心障礙者都可申請身障停車證,未來身障者必須通過「行動不便」的需求評估,才得核發身障停車證,避免福利資源被濫用。

其次包括「必要陪伴者」的認定,目前身障者進入收費之公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一名必要陪伴者也可免費,不限障礙類別。

尤詒君也說,新制上路後「必要陪伴者」的認定,身障者也必須通過評估,須確實要人陪伴,可行動自如的身障者不在優惠範圍內。

對此,殘障聯盟研發組長郭洛伶認為,ICF新制不僅代表身心障礙類別的重新鑑定與需求評估,更重要的精神在於視身障者為「障礙情境中的人」,政府更加有責任去除環境障礙,協助降低失能程度。

     資料來源:100年10月5日,自由時報(記者邱紹雯),http://n.yam.com/tlt/society/201110/20111004278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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