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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手冊申辦
申請項目:申請、換發或補發身心障礙手冊
服務內容:
檢齊資料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社會課領取「身心障礙者鑑定表」乙份。
填妥後請至本縣鑑定醫療院所或其他縣市公告之鑑定醫療院所鑑定。
各鑑定單位將鑑定表送縣衛生局,縣府按鑑定結果符合者核發身心障礙手冊。
申請資格:設籍本縣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條所訂身心障礙項目者。
應備文件:
申請:
1.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2.最近一吋半身照片二張。
補發:
1.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2.最近三個月內拍攝一吋半身照片一張。
3.遺失切結書一份。
受理單位及聯絡電話:
請洽雲林縣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專線:05-534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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