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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手冊申辦

申請項目申請、換發或補發身心障礙手

服務內容

檢齊資料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社會課領取「身心障礙者鑑定表」乙份。

填妥後請至本縣鑑定醫療院所或其他縣市公告之鑑定醫療院所鑑定。

各鑑定單位將鑑定表送縣衛生局,縣府按鑑定結果符合者核發身心障礙手冊。

申請資格設籍本縣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條所訂身心障礙項目者。

應備文件

申請:

1.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2.最近一吋半身照片二張。

補發:

1.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2.最近三個月內拍攝一吋半身照片一張。

3.遺失切結書一份。

 

受理單位及聯絡電話

  請洽雲林縣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專線:05-534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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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pppylove100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